我国积极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

  中国加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40周年座谈会8日在京举行。40年来,我国坚定履行公约义务,积极推进履约行动,履约成效显著。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建立了以《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为主体的履约立法体系,在《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秘书处组织的履约国内立法评估中被评为最高等级。我国进一步完善了履约管理和执法体制机制,建立了较为高效的监管体系,在实施国际贸易监管以及参加全球联合打击行动中得到国际社会充分肯定。同时,采取对进口《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Ⅲ所列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实施进出口证明书制度,对食用陆生野生动物和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和运输陆生野生动物予以严格禁止,对商业性进口和国内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持续实施严格禁止措施。我国还建立部际联席执法协调机制,强化执法监管,开展专项打击行动。

  通过40年的不懈努力,我国90%的植被类型和陆地生态系统、65%的高等植物群落、85%的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种群已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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