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的初衷是选拔人才,可为什么要设置种种障碍呢?

  科举的初衷是选拔人才,可为什么要设置种种障碍呢?比如要求家世清白,古代指三代以内无犯法之男,无再嫁之女,并且严格明确规定了几种人不能参加科举入仕为官:

  1、丁忧

  丁忧是祖制,具体说来,就是古代官员的父母死去,无论此人任何官何职,从得知丧事的那一天起,必须回到祖籍守制二十七个月。

  丁忧期间的人不准为官,如无特殊原因,国家也不可以强招丁忧的人为官,因特殊原因国家强招丁忧的人为官,叫做“夺情”。

  死者安葬以后,孝子要居丧、一服的孝子要居丧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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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丧也叫“丁忧”、“丁艰”,又叫“守孝”,是对父母孝心的最好体现,也是对儿女是否孝顺的考验。

  按照古礼,丁忧三年期间不能外出做官应酬,也不能住在家里,而要在父母坟前搭个小棚子,“晓苫枕砖”,即睡草席,枕砖头块,要粗茶淡饭不喝酒,不与妻妾同房,不叫丝弦音乐,不洗澡、不剃头、不更衣。

  至于三年的期限,很多解释为:小孩自出生开始,三年之内都离不开父母,无时无刻不需要父亲和母亲的照顾。

  等到父母到了晚年,身为孩子,自当尽心尽力照顾父母,一如当年他们那么用心的照顾我们。

  即使父母亲不在了,但是当年的养育之恩还在,不能将这些忘记,因此,在父母亲坟前守孝三年,即使父母亲不能在亲自享受到我们的照料,但是相信那份心意他们会知道的。

  古代的丁忧,不仅是对中国传统礼制的一个体现,同时也展示出了古人对孝道的尊重。养育之恩,无以为报。

  丁忧也是人性本善的最好体现。所以处在丁忧期间的考生也是不能参加科举考试的。

  2、捕快、工商杂类

  旧时衙门里担任缉捕的差役。相当于古代的警察。“捕役,捕拿盗匪之官役也”,而“快手,动手擒贼之官役也”,因二者性质相近,故合称为捕快。

  古代的捕快虽然地位很重要,但是却是贱民身份,一个家族中只要有人干了这个,那么三代便不能参加科举考试。

  所以捕快的地位,至少在理论上是要比一般的农民地位还要低。

  同时古代的衙役们也是分为两个等级的——良民和贱民。其中民壮、库丁、斗级、铺兵属于良民,皂、快、捕、仵、禁卒、门子是属于贱民。

  良民衙役是古代政府在民间根据各乡各里按人数招募来的,需要给一定量的供给,相当于正规军,在困难的时候甚至能够用来补充军队。

  而贱民衙役就随便多了,一般都是一些吃不上饭的闲人无赖们想赚点饭钱,才会来当衙役。

  并且贱民衙役通常接触的都是一些触犯法律的恶人,或民间那些小偷小摸的赖子,相处久了自身也会沾染上一些不良习气。

  所以统治者认为州县衙门的役吏接触了那些犯罪的人,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道德水平也不会好到哪里去,因此这些人也不能做官,自然也就不需要参加科举考试了。

  在古代,封建主义最理想的蓝图就是男耕女织、自给自足、小国寡民,因此“士农工商”四民之中,士居首、农次之、工第三、商居末,商是最贱之业。

  唐朝时,就规定了从事商业的商人不得参加科举,并且在古时候也常有重农抑商的政策出现,在统治者这样不断渲染商人低级的社会风气下,商人的地位是十分低下的,所以商人不在科举的范围之内似乎也是合情合理的。

  3、娼、优、卒、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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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清规定凡是娼、优、卒、隶的子弟都没有报考资格,娼指的是娼妓;优指的是优伶,即卖唱的;卒指的是军中执法打人的;

  隶即是皂隶中的“隶”,在清代府、州、县衙署中皂隶有两种,凡戴红帽者为皂,戴黑帽者为隶,皂的地位高于隶,皂的后代可以科考,隶的后代须退免三代。

  为什么这些人不能参加呢?因为在封建时代,把“娼、优、卒、隶”看成是下贱的职业,清代视其为“身家不清”,科举明令规定,以上四类人员及其子孙,三代之后方能应试。

  但是其中娼、优指的是妓女跟伶人,在古代,女子不能科举其实是一项不成文的的规定,科举限制条件中虽然并没有明确指出女子,但是在古代,女人的地位是非常的低的,这在一向男尊女卑的封建王朝,女人参加科举考试真的是天方夜谭。

  古往今来,从未有一个女子参加科举,且通过科举考试的。

  因为古时候的人们奉行"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观念,认为女子不能读过多的书籍,一般读的书籍多是些女德女诫。

  由于女子地位过于低下,就连武则天掌政时期,那已经是古代女子地位的鼎盛时期了,却还是没能有女子参加科举。

  其中原因不仅是当时的社会环境压迫,也是因为长期以来对男尊女卑的思想下,对女子地位的轻视造就了古代女子的自我贬低,就算有女子一时拿起书本,却也难以与读书多年的男子匹敌。

  所以将娼划入其中是不是失误呢?

  其实并非如此,这里的妓女跟伶人指的是读书人的父母,所以对于想要参加科举的人来说,如果你的双亲中有人是娼或者优,那么你就算是出身贱籍,属于“身家不清”的人,是不能参加科举考试的。

  虽然有人会认为这项措施不合理,但是这其中也有部分是对于一个人的生长环境的考虑,毕竟在妓女跟伶人的教导下长大,难免会沾染上些许的不良恶习,如若参加科举为官,难以为做众人表率。

  此外,佣人、看门人、轿夫、媒婆、剥头修脚者都属于“身世不清”之列,他们的三代子孙也被排斥在科举考试之外。

  4、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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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简述科举考试中的种种限制,可以让我们知道在古代入仕为官的艰难,看到古代科举考试对于考生身份的限制还是很大,出身不好没资格。

  但是中国的古代科举制度是大家公认的利弊共存,利大于弊的,科举是封建选官制度的一大进步,因为它不仅冲破了世家大族垄断仕途的局面,起到了抑制门阀的作用,同时还扩大了官吏的来源,使得大批门第不高的庶族地主和知识分子能通过科举考试参加政权。

  并且科举制还把读书、考试和做官紧密联系起来,从而提高了朝廷官员的文化素质。

  科举取士把选拔人才和官吏任命的权利,从地方豪门士族的手里集中到了中央政府,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局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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