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最严重的冰雹,真的有重达百斤的冰雹吗?

  我国历史悠久,在历史上曾经经历过多种天灾人祸,其中冰雹就是一种严重的灾害。

  冰雹灾害是由强对流天气系统引起的一种剧烈的气象灾害,在众多的自然灾害中,它是较为常见的一种灾种。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清代灾赈档案专题史料》、《清实录》和各种地方志中,有关于清代冰雹灾害的详细记载。

  一、冰雹的大小

  在相关史料中,可以发现清代关于冰雹的形状、尺寸、重量等方面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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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形状,较多的记载是如卵、鸭卵、鹅卵、鸡卵、鸡子、盘、拳、杯、李子、桃李、杏仁、核桃、龙眼、棋子等,较少的则是如细米、碗口、茶碗、簋碗、壶、杯、酒杯、盏、盎、菱角、晶枣、栗、枣栗、钵、槟榔、豆、弹丸、弹子、菩提子、榴、拇指、指头、马蹄、胡桃、兔、茄、珠、冰糖、鸽卵、犁嘴、瓜、黄豆,绿豆、蚕茧等。如果发生较大的冰雹,则记载为或长如枕,或方正如砖、如峻岩石,如斗、如磨石、如碌碡、如杵、如牛、如臼、如林、如拳如臂如首、如头、如人首、如地缶、如石块、如磂。清代亦有以标尺来计量冰雹的记载,如径尺、六七寸、一尺等。《江西通志》则在《祥异》中记载了康熙年间“一丈一尺有奇”的巨形冰雹。

  出现重量记载的,一般都是比较重型的冰雹:重约八九两、重斤余、重二三斤、重数斤、五斤、五六斤、七斤。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江苏冰雹“重或逾三十斤,近邻某民染坊,巨块剚屋而下”。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山东莒县雨雹,“一亩之中有巨雹十三,大者高与人齐,小者亦重百斤。破之,中包小无数。”小的冰雹也重达百斤,大的可想而知。不过,清代冰雹重量记载之最,当系嘉庆十一年(1806年)二月二十二日发生于广东新会县的雹灾:“重数百斤,落处地为之震”。这个应该是清代冰雹的“吉尼斯世界纪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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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史料记载中,还有很多诸如颜色、特殊形质等内容的记载。顺治五年(1648年)上海雨雹,“地上遍生白毛,雹中有一黑圈,如人眼珠”。顺治八年山西榆次县雨雹,“雹大如拳,内有蚂蚁草木”。顺治十三年江西新昌县雨雹,“大者如巨,外白内黑”。顺治十五年湖南益阳县,“雨雹如卵,雪黑”。康熙九年江西鄱阳县“黄尘蔽天三里许,大雨雹,色甚黄”。康熙二十六年甘肃文县冰雹,“大如鸡子,城濠俱满,两月未消。人有击破者,见内有小鱼松苔”。康熙三十五年江西吉安县雨雹,“大如碗,内有鱼虾草藻”。乾隆十一年江西新建县雨雹,“小如豆,大如拳,各有孔……俗传有孔者为丰雹”。乾隆二十八年江苏宝山县大雨雹,“中有红星一点”。乾隆五十年广东金川县冰雹,“中有雀毛一片”。嘉庆九年湖南宜章县雨雹,大小不一,“碎之,中皆碧色”。嘉庆十八年江苏宿迁县“大风雨雹,黑白参错”。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湖南靖县大雨雹,“大者如卵,内有水草”。冰雹中出现杂色、杂质,当系特殊气候现象造成。

  二、雹灾的破坏力

  关于清代冰雹破坏力,尤其是关于那些重大的冰雹灾害,史料记载非常丰富。顺治十五年山西五台冰雹,“於雹堆中发一牧童之尸,此亘古所未见之灾,视牛驴击死之地又寻常耳”。康熙元年直隶任丘县冰雹,“大如人首,击死二百余人,牛羊不计其数,田禾尽坏”。道光十四年福建建阳县大雨雹,“如万炮齐发,声势汹涌……山上大木皆枝折叶飞,宿鸟尽死。修屋时,屋上瓦碎用铁锄由檐推下,如陡然坍塌,闻之无不震慄,东门、南门、小东门、小西门、登高山下两荒坪积破瓦皆高大如阜,洵千百年未有之异也。”

  冰雹的厚度和硬度与破坏力直接相关,这方面的记载也很多。顺治九年山西岳阳县冰雹,“薄厚一尺五寸,将二麦打伤,根楂不留”;乐平县冰雹“冰厚二尺,三日尚未消尽”。康熙四十二年广西宜山县大雨雹,“积深二、三尺,坏民居无数,击毙禽兽无算”。康熙三年湖北安陆县雨雹如块,“好事者抬之,不数十已盈缶,中空一隙,槌之不及碎,亦莫动分毫”。乾隆三十八年六月,甘肃靖远县雨雹“如核桃大,落地尺余,经数日不消”。道光二十三年陕西子长县雹雨大作,“大如鹅卵,山上有径尺者,数日不化”。冰雹无法在短时间内融化,必然会加大对农作物的破坏。

  冰雹一般一年发生一次,但清代亦有重复爆发的记载,或一年两次,或一年三次四次,甚至更多。康熙八年,山东冠县于五月、八月和九月连续三次遭到冰雹袭击,颗粒无收。顺治九年四月二十日前后,山西乐平县连续发生了四次冰雹:“天降烈风雷雨冰雹,连伤四次,冰厚二尺,三日尚未消尽,打死牛羊三百余只,树木拔去四十余株,遍野涕泣。”康熙十六年山西武乡县雨雹,“四月至六月凡六次”。一年之中发生六次冰雹,当为清代记载冰雹重复发生之最。

  受灾面积的大小,是判断冰雹所造成灾害后果的重要指标。“雹打一条线”,一般而言,冰雹的雹击路线呈带状、块状和跳跃状,受灾面积一般而言并不大。但清代雹灾亦有独特处。顺治七年,山西灵石、长治、长子、屯留、襄垣、壶关、平顺、陵川、榆社、和顺、沁州、武乡等十二州县皆遭冰雹袭击,“树枝尽落,禽鸟皆毙,举目全是赤地,四郊尽作冰山,一茎不存,寸粒不收”。乾隆十六年,更是发生同时涉及27州县、横跨甘肃、宁夏和青海三省区的大面积雹灾。

  三、雹灾的分布

  从雹灾分布的时间来看,以顺治、道光和光绪朝为多,康熙至雍正年间为最少,而乾隆至道光时期上升的趋势相当明显。这一结论,恰恰与气候学者关于明清小冰川期的判断相吻合。冰雹最为集中的时段为乾隆元年至乾隆十六年。尤其是乾隆十三年出现了雹灾103次的记录,其中涉及江苏30州县,甘青宁22州县,山西15州县,陕西、浙江各8州县,安徽、广东各5州县,另外四川、广西、湖北、山东、直隶亦有雹灾发生的记载,可见一次遍布全国的大范围降雹过程。

  从雹灾分布的月份来看,二月至八月是清代冰雹爆发的最集中时段,尤其是四月、五月和三月,高居前三位。如果按季节来归类,夏季冰雹爆发比例最高,占全部比重的一半以上,其次是春季和秋季,冬季则相对较少。雹灾的爆发时段与农作物的生长周期恰好吻合,所以极容易造成农业财产损失。

  从雹灾的分布地域来看,北至黑龙江,南至海南岛,西至新疆、西藏、云南,东至台湾,全国所有省区均有雹灾发生的记载。不过,从统计结果来看,华北的直隶、山西和山东,和西北的陕西、甘肃(包括青海),是冰雹最为容易爆发的地区。而南方地区的雹灾相对较少,从而使得清代的冰雹灾害呈现出“北重南轻”的特点。

  雹灾往往会伴随着其他灾种(诸如水旱、风灾、雷电、瘟疫、地震等)同时发生,尤其是冰雹与地震同时发生的记载极为值得重视。不过,两者之间是否存在征兆性联系,则尚须进一步挖掘史料来进行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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