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天使还是恶魔?李自成的赞歌是谁写的?

  是天使还是恶魔?李自成的赞歌是谁写的?感兴趣的小伙伴快来看看吧。

  李自成就是个悲剧。他从放羊娃和杀猪佬干起,经过千难万险好不容易当了几天皇帝,很快就被逼上九宫山,有人说是上吊自杀,也有人说是被锄头砸死。总之,闯荡江湖十几年,落得与明皇帝同归于尽,让东北满清主宰了中国二百六十年。

  死了就死了,但名字却留在《明史》的《流贼传》上,再也不能脱身。

  悲哉!

  历史由胜利者书写,那真相又在哪里?

  也只能由史料来说话了。

  有人说,李自成是拯救农民的天使,他让千万农民摆脱被饿死被奴役的命运。

  有赞歌为证。

  “迎闯王,不纳粮。”李闯王来了,就不用缴纳粮食了。政策好,所以,“从自成者日众”,自成的队伍越来越有吸引力。这句简单又押韵,最好记,所以流传最广。

  “闯王仁义之师,不杀不掠。”这句更有高度,上升到了儒家的主流价值——“仁义”。

  “吃他娘,穿他娘,开了大门迎闯王。闯王来时不纳粮。”这两句很有铿锵的节奏。不知这个“他娘”,是他自己的娘,还是他人的娘,如果是其他人的娘,那诱惑力就大了:吃穿都不用自己花钱啦。

  这些民谣赞歌有一个共同点,以否定词、“不作为”结尾:不纳粮,不杀不掠。可见,老百姓的要求有多低!

  这一首,比较有文化气息:

  朝求升,暮求合,近来贫汉难求活。早早开门拜闯王,管教大小都欢悦。

  虽然不太顺口,但高度提升了,没有“不”了,保证让大大小小都欢呼雀跃,这就是一个全面美满的前景了,这才是他们的最高理想嘛。

  不过,这些赞歌虽然都是农民群众众口传唱,但却不是他们自发创作的,它们的作者是同一个人,李自成的高级谋士——李岩。

  把赞歌唱出新高度的,是现代作家姚雪垠,他的300万字的长篇小说《李自成》于2019年9月入选“新中国70年70部长篇小说典藏”,可见作品中李自成的英雄形象已经深入人心。

  其实,即便在《明史》中,李自成的光辉也是遮不住的:“不好酒色,脱粟粗粝,与其下共甘苦。”不好酒不好色,吃粗粮淡饭,还能与部下同甘共苦。《明史》是把他当反面人物来记载的,这一句则更显出他作为农民领袖的伟大之处了。

  如果说李自成一定是天使的话,那他也是“折翼的天使”,让人几多感伤。

  但在《明史》的记录里,他更多是以杀人魔王的形象出现。

  年轻时“斗很无赖,数犯法”。

  在车箱峡与陈奇瑜的战斗中,他采用诈降法。“许之,檄诸将按兵毋杀,所过州县为具糗传送。贼甫渡栈,即大噪,尽屠所过七州县”。明军停止战斗,还要求经过的州县为李自成军队提供伙食,但李自成一脱离险境,就大开杀戒,他所经过的七个州县都被他杀光了。不仅残忍,还有点忘恩了。“而自成名始著矣”,他的名气从此大起来了。

  崇祯八年,义军大会于荥阳之后,李自成发言权大增。“所破城邑,子女玉帛惟均。众如自成言。”大家依照李自成的提议,攻破城池后,女子和财富都平均分配。问题是,这些平均分配的女子的丈夫和父亲跑哪儿去了?细思极恐。

  崇祯十二年,“官军围自成于巴西、鱼复诸山中,自成大困,欲自经。”差点自杀的李自成,却抬出了“人言我当为天子”的预言,吓得他的手下“宗敏还,杀其两妻,谓自成曰:‘吾死从君矣。’军中壮士闻之,亦多杀妻子愿从者。”打铁佬刘宗敏本来要投降明军的,听到他要当皇帝,把两个妻子杀掉以表决心,结果部下纷纷仿效,不仅杀老婆,连儿女也杀掉,以表忠心。天地人伦,荡然无存,这不是李自成的责任吗?

  “自成为人高颧深(幽加页),鸱目曷鼻,声如豺。性猜忍,日杀人斫足剖心为戏。”鹰眼仰鼻,发声如豺狼,性格好猜忌,残暴无情。每天都喜欢杀人、砍断脚、剖开心脏来玩。

  不仅如此,他还酿造了一种世间独一无二的酒:“福禄酒”。福是“福王”朱常洵,禄是野生动物——“鹿”,把福王杀掉,用他的血浸泡上好的鹿肉,就酿成了美酒,比“人血馒头”还有过之。

  他还“剖人腹为马槽以饲马,马见人,辄锯牙思噬若虎豹。”剖开人的胸腔腹腔,用来当作喂马的食槽。马喝多了人血,吃多了带人肉味的草料,看见人就磨牙齿,像虎豹一样想吃人。连素食主义者都要吃人了。

  他在攻打襄城的时候,由于战斗不顺,“自成劓刖诸生百九十人”。把190个读书人的鼻子割掉,脚砍断,让儒生生不如死。要知道,秦始皇“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皆坑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后。”的坑儒,是因为这些人犯了禁,妄议了朝政,而这小县城的儒生,能有多大影响力呢?况且,肉刑是比死刑还更惨无人道的。

  他的残忍,有时候莫名其妙。“国绅……既降,献文翔凤妻邓氏以媚自成。自成恶其伤同类,杀之。”张国绅投降后,把同事的老婆送给李自成,本来是想讨好他,结果他看不惯,把送性贿赂的人杀了。

  其实,最残忍的,还是屠城。无论大小老弱,格杀勿论。

  攻城,迎降者不杀,守一日杀十之三,二日杀十之七,三日屠之。凡杀人,束尸为燎,谓之打亮。

  在敌城里守了一天的,杀非常之三,两天就非常之七,达到三天的,全杀。杀完之后,他还发明了一个词,叫“打亮”,把尸体捆成一束束的,当火炬燃烧。

  《明史》的记载:“尽屠所过七州县”、“屠密县”、“南陷西华,寻屠陈州”、“再屠南阳”、“凤翔不下,屠之”、“屠庆阳”。共屠城12次。

  赞歌是自己人创作的,杀人记录是胜利者书写的。李自成,也许,既不是拯救苍生的天使,也不是杀人不眨眼的恶魔,也许,他所做的一切,都是无奈。

  想起李自成,也许,更应该且行且珍惜,美好的日子,爱与被爱,管与被管,都不要太嚣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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