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与今日的问责制度

    “问责”一词,早已在现代生活中受到关注,可说是从陌生走到了面熟,至少因为多闻习见而不可谓似曾相识。
    问责,不问可知是专对各类官员的;他们既有官职,亦当有所负之责。古书中就不乏此种记载。北宋纂辑的类书《太平御览》卷二百七至二百九,便可查得。例如所引《周礼·地官》认为,司徒之职在保息万民,《尚书·大传》曰:“百姓不亲,五品不训,则责司徒。”《韩诗外传》曰:“群臣不正,人道不和,国多盗贼,人怨其上,则责之司徒。”再如司空,《韩诗外传》曰:“山陵崩陁,川谷不通,五谷不殖,草木不茂,则责之司空。”《尚书大传》曰:“沟渎拥遏,水为民害,田广不垦,则责之司空。”又如司马,《尚术大传》:“蛮夷猾夏,寇贼奸究,则责之司马。”《孔子家语》:“贤能而失官爵,功劳而失赏禄,士卒疾怨,兵弱不用曰不平,不平则饬司马。”饬是整摄之谓,亦即整顿示新,使职官知畏惧。上述诸例,均为先秦时代的问责内容。所言诚然并不详备,不知可操作性如何,但有一点可以明白:它不涉职官做了些什么,只看他们的不作为,也就是说,政绩原不限于有所为,还在于有所不为,职责要求必须做好的事不去做或没有尽心尽力,乃是负面政绩,更其重要,问责就是追问这种负面政绩。古代的问责,执行得如何,大概难如人意,这是属于题外话了。
    从孙中山先生开始,称官员为公仆,犹言为人民服务是也。今者,口称“为人民服务”的许多“公仆”,对于“造门面”的“政绩”颇费心思,而职责所在的诸事却不作为;筹而下之,则专注于造假,应付上司,应该做的服务工作在部门之间互相推诿,以不作为当作作为,这又岂是“问责”二字足以尽之。
    古人说,“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这个“政”字倘若单纯作行政、用权理解,似乎并不能否定全句的提法。在今天,对于那些在其位而不谋其政者固然需要问责,不在其位而越位谋政的,又当如何看待呢?这诚然非常特殊,却未始没有。比如一个球队的领队,忽然决定球员的去留,突然出位指挥赛前的训练,且对全队讲起战术来,如此这般,还需要主教练干什么?越俎代庖,就大有不在主教练之位而谋其政的样子,成败得失之责要不要问?设若要问,该问什么责?领队职位上的责抑或疱代主教练之责?这当然不能追补先贤屈原的《天问》,但寡学如我,无可释疑,只能存而不论;解铃还须系铃人,若得当事人自问,未始不是好事,不知是否还有自责的雅量,倘有,我们就会看到一次自我问责,读到几许惊人之笔。
古代与今日的问责制度
    问责令人面熟,如果见到自我问责那就使面熟又陌生化了。尽管陌生化之来,源于不愉快的前因,可也不失为亡羊补牢之举。问责只在制度上需要,事之起始但愿其少;自我问责本不望其必有,行事之初职责已然分明,疱代实属意外,这种陌生化之一为甚,何可再乎,以自我问责启人之思,斯之谓得矣。
 
    历史不会忘记2005年11月13日,松花江水污染事故发生。导致在中环保“一把手”的位置上坐了12年的解振华,终于因为对一次重大事故的应对有误而黯然离去。国务院的通报中对此的解释是:事故发生后,国家环保总局作为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事件重视不够,对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估计不够,对这起事件造成的损失负有责任。笔者在对有关权威媒体发表评论说,解振化引咎辞职“凸现了中国官员问责制的日趋成熟”感到高兴的同时,更为在位一些现官的现状感到担忧,也许有的现官为此在沾沾自喜,庆幸这种倒霉事没有落到自己头上,正起哄看热闹呢。如此麻木不仁者,肯定大有人在,也许今天丢乌纱是解振华,明天就轮到你了!解振华的去职教训,不能不引起现官的反思,究竟带给我们什么,从中应当汲取点什么?说到这里,笔者倒想起一个古代“引咎自杀”的故事。
    据《史记·循吏列传》记载,春秋时期晋国的一位典狱长官名叫李离,一向秉公不阿,执法如山。有一次,他在审阅过去的案件时,发现一起错判死刑的冤案,感到惶愧不已,立刻脱下官袍绶印,让卫兵把自己捆绑起来,送到晋文公的大殿前,请求判处死罪。晋文公见了,慌忙下座为他松绑,说:“官职既然有贵有贱,处罚也当有轻有重,再说这件案子是下面官吏弄错的,并不是你的罪责。”李离长跪不起,说:“臣下占据的官职是最大,从来也不让给下属一点权;享受的俸禄最多,也从没有分给下属一点利。今天我有了过错,难道就可以推给下属了吗?请判处我死刑吧!”晋文公听了,不高兴地说:“照你这么讲,下属犯罪,上司有责,难道连寡人也有罪了吗?”李离回答:“典狱订有反坐之法,判错刑者便当服刑,杀错人都就要被杀。大王因为我能够体察民情,听微决疑,而任命我为典狱长官,如今却经臣下之手造成了冤杀案,我罪该处死!”说罢,他猛地站起,朝臣卫兵手执的宝剑扑去,顿时鲜血迸溅,死于堂前。
    在我们中国历史上,有包拯、海瑞等一大批不险权贵、执法如山的法官,然而像上述故事中李离这样视职责如生命,以身徇法,拿自己开刀的例子还不多见。李离引咎自杀的故事读后非常感人,我们在对李离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承担责任的勇气和气慨感到钦佩的同时,他用自己生命换来的沉甸甸的教训,也足以让我们警醒和清醒。而今,有些高官却不是这样,对出现的问题是搪赛,是躲避,是推卸。在李离面前,他们显得那么渺小。从古代的李离,到当代被责任“问”倒的张文康、孟学农、马富才,再到现在的解振华,笔者发现,不管是李离的引咎自杀,还是其他人的引咎辞职,这些教训都是血淋淋的。李离是因为误判而杀了无辜的生命最终以身徇法;张文康、孟学农因为处置非典不利,使得多少平民百姓死于病魔之手;马富才离职的背后,更是243条生命的死亡。现今,用老百姓生命和鲜血换来的代价是高官辞职,相对古代的李离引咎自杀来说,已经不足为重了。不管是中国高官问责制的开始也好,成熟也罢。我们从中应该知道,大凡违背民意、民心的高官,都会引来民愤,最终也会受到民众的抛弃。所以,“责任”两字重千钧,马虎不得,为官者当思量,只有像古代李离一样视职责如生命,才能时时把老百姓的生命放在心上,只有有了这种强烈的责任心,才能当一个好官。
    从媒体上看了解振化、张文康、孟学农、马富才其人其事的介绍后,笔者发现,其实他们为国家作了不少工作,为老百姓办了不少实事,贡献是功不可没的,他们也有着为人民鞠躬尽瘁、为工作满腔热情的理想和愿望。解振华为啥起名振华,就有振兴中华之意,人民不会忘记他大刀阔爷的淮河治污;张文康的梦想是让普天下的老百姓都能够得到最基本的医疗;孟学农是让“新一届政府一定要做一个敢于负责任的政府,透明的政府”;马富才给绝大多数与他接触过的人的印象是“低调、务实、能力强”。然而,他们都因为处在领导位置上,最终因为工作不力而引咎辞职。他们为人民谋利益的很多愿望不能再亲手实现了。他们被问责制“问”倒的现实,给官员们带来了危机感,自己不光不能犯错误,还要踏实地干好工作,他们的去职给官员们发出一声响亮的警告:工作不力,官位不保。我们可以推测,如果这些突发事件没有发生,也许上述高官依然在其位谋其职,依然在为国家贡献着力量。可假设毕竟归假设。除此之外,我们难道就不能汲取点什么了吗。笔者以为,当今社会,当官容易,当个好官不容易,有为老百姓干好事的愿望容易,但有为老百姓干好事的本领更不容易。解振华、张文康、孟学农,他们豪情满志,在很多事情上曾经受到人民称赞。面对这些突发事情,并不是不想把事情处理好,其中不容忽视的一条是,他们驾驭复杂局面、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还很缺乏。面对突如其来的事情,有的高官不知所措、乱了阵脚,缺少的是沉稳,是智慧,是冷静、是运筹。我们从国务院的通报解释看,环保总局对事件重视不够,对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估计不足。其中,我们不能排除主观原因,但也不能排除对事件估计的能力问题。
    能力不够,官位也难保。这也同样足够引起官员们的危机感。在其位不会谋其职,没有能力履职,躲得了今天,同样也躲不了明天。你失去的也许是位置,而老百姓失去的可能就是生命,是鲜血。能力大小,系着的是老百姓的生命安危。所以,笔者奉劝哪些糊涂官、昏官、懒官倒真要清醒清醒头脑了,不仅要好好洗洗脑子,更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多一点“知道恐慌”。不要等到老百姓受苦受痛了,才意识到“责任”两字的份量,才意识到“能力”两字的责任。同时,笔者还想说的一点是,高官“问责制”能否关口前移,不要等到老百姓的利益已经受到损害了,或者等到群众的命都没有了,再来“问责”。这样“问”到的是什么,除了“问”掉了高官位置和头上的“乌纱”外,总不会像古代李离一样引咎自杀吧。即使是这样,高官的“位置”乃至引咎自杀,也不能换回老百姓的生命啊!
本文由程序自动从互联网上获取,其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文章内容系原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对观点赞同或支持。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