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姐是谁?革命烈士江姐死前受过哪些刑法?

  刘胡兰大家都知道她是革命女英雄,但是江姐大家知道是谁吗?她也是一名革命女英雄,她的名字叫江竹筠,在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出身,1939年加入共产党后就一直为革命奔波。为什么网小编就为你解答江姐是谁?革命烈士江姐死前受过哪些刑法?

江姐是谁?革命烈士江姐死前受过哪些刑法?

江姐的一生

  一、生平事迹

  1947年,在“反内战,反饥饿、反压迫”的学生运动高潮中,受中共重庆地下市委的指派,1947年冬随彭咏梧到下川东开展武装斗争,担任下川东地区地工委和川东临委的联络员。负责组织大中学校的学生与国民党反动派进行英勇斗争。

  1947年,彭咏梧任中共川东临时委员会委员兼下川东地委副书记,领导武装斗争。江姐以川东临委及下川东地委联络员的身份和丈夫一起奔赴斗争最前线。1948年,彭咏梧在组织武装暴动时不幸牺牲。江姐强忍悲痛,毅然接替丈夫的工作。她说:“这条线的关系只有我熟悉,我应该在老彭倒下的地方继续战斗。”

  二、不幸被捕

  1948年6月14日,由于叛徒“甫志高”(原型任达哉)的出卖,江姐在万县(今重庆市万州区)不幸被捕,被关押在重庆渣滓洞集中营。受尽了国民党军统特务的各种酷刑——老虎凳、吊索、带刺的钢鞭、撬杠、电刑……甚至把竹签钉进她的十指。

  国民党特务妄想从这个年轻的女共产党员身上找到“缺口”,以破获重庆地下党组织。面对敌人的严刑拷打,江姐始终坚贞不屈,“你们可以打断我的手,杀我的头,要组织是没有的。”“毒刑拷打,那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子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铸成的!”她关怀难友,参与领导狱中斗争,被亲切地称为“江姐”。

  三、最后牺牲

  1949年11月14日,就在重庆即将要解放的前夕,江竹筠在歌乐山电台岚垭被国民党军统特务秘密枪杀,然后被用盐酸毁尸灭迹,就这样在年仅29岁的时候为共产主义献出了非常宝贵的生命!她的事迹被不断的翻拍,让人们永远记住了这样一位伟大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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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姐被捕都受过哪些刑法?

  江姐被捕当晚即遭重刑,曾受刑晕死三次,甚至被敌人‘阴刑’逼供!所谓阴刑(淫刑),是指那些专对女性阴部即生殖器官所施加的种种折磨,这是所有妇刑中最残酷和最令人发指的刑法,是人性兽化最极端的表现之一。

  其中除了乳房之外,女性生殖器官是用刑最集中的部位,几乎一半的妇刑都是针对这一特殊部位进行的。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不言自明的,这就是大多数审讯者都具有一种性虐心理,他们审讯女犯绝不仅仅是为了获取口供,而是借审讯之机、通过对女性肉体的折磨来寻求刺激和发泄兽欲。

  同时,也由于生殖器官是女性最敏感和最感珍惜的部位,对这一部位施刑,任何女人、尤其是未婚的年轻女性都难以忍受。 在“中美合作所”特训班的审讯技术课中,刑讯女犯是一项特殊内容。

  其中有这样一个案例,被作为经验传授给学员:有一位名叫李萍的女谍报员,被捕后遭受了连续两天的酷刑拷问,但始终不肯招供,即使是剥光衣裤加以凌辱,也绝无屈服的表示。于是,打手们决定采用最严酷的刑法,对她的生殖器官施刑。

  他们用香烟头烫她的阴唇、用针刺她的阴蒂、将电线插入阴道中对对她施用电刑……。最后,当打手将一根烧得通红的铁棍捅入她的下身时,这位以顽强毅力忍受了众多酷刑的年轻姑娘,终于无法再坚持下去,被迫招出了口供。

  从这一事例不难看出,这种灭绝人性的兽刑是何等地难以忍受。因此,当用其它刑法不能得到口供时,行刑者往往会对女犯的生殖器官下手,把这种兽刑作为治服女犯的最后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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