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晚期为什么会贪腐成风?

    乾隆可谓是中国历史上最复杂的皇帝——他风度翩翩,常使人感觉“蔼然有春风和气”;他又高己卑人,施政过程中经常峻烈严酷,刻薄寡恩;他为人节制,平生饮酒不过数杯;他又穷奢极欲,花起钱来如沙似海。继《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之后,张宏杰把目光聚焦于乾隆皇帝,饶有兴趣地向读者展示了乾隆性格中的多个侧面。
 
乾隆晚期为什么会贪腐成风?
即位初拒绝进贡  晚年“指示”臣子送“钟”
    乾隆四十一年初,六十六岁的皇帝第四次东巡山东。与前几次东巡明显不同,这一次,沿途前来接驾的王公大臣特别的多:以前只是河北山东的地方大员全数到来,而这一次附近的蒙古王公,几处盐政织造,甚至远在湖广、四川、广东的封疆大吏也聚集于此。一路之上仪仗塞路,闹得小小的山东翻天覆地。大员们争先恐后来到山东,只是为了满足老皇帝愈演愈烈的一个喜好:收受贡品。皇帝的此次山东之行,也成了各地大臣们的赛宝大会。每位大员的车队都是珠光隐隐,宝气四射。
    我们抄录一点历史资料,看看皇帝这次短途旅行都收了些什么样的礼物:二月十六日,在黄新庄驻跸时,蒙古阿尔善亲王罗卜藏多尔吉进了“金六十锭 ”,净重五百九十二两。亲王说,这是预备皇帝一路上赏赐他人之用。六天后,还是在黄新庄,河南巡抚徐绩给皇帝进了数车衣料:贡缎袍五十端、贡缎套五十端、宁袍五十端、宁褂五十端、杭绫一百端、汴绫一百端、貂皮一百张、乌云豹一千张、银鼠一千张。
   由北京到山东,一路之上,几乎每个驿站都有大量的贡品在等着皇上。内务府派出大量接收人员,源源不断地将这些贡品装车运回大内……这一趟出行,可谓是满载而归。
    “进贡”是专制时代的一项定制。从一定程度上说,清代皇帝的生活质量与贡品直接相关。皇帝虽然富有四海,却并不能任意支配国库来满足个人消费。国库由户部掌管,而皇帝的私人财政则由内务府掌管。
    实际上,乾隆即位之初,是以拒绝进贡而闻名的。那么何以到了晚年,皇帝会一反初衷呢?
    一是晚境顺遂,高枕无忧;二是乾隆本身从来不是禁欲主义者,从来都对物质享受情有独钟。登基之后强自隐忍了十余年,步入中年之后,皇帝对自己的要求不再那么严格了。乾隆十六年,进贡的大门被第一次打开。那一年他举行了首次南巡,同时当年又值太后六十大寿,皇帝下旨说,因为进贡者“分属大僚,上下联情,势难概斥,伊即奏进,自不得不量存一二”。全帝国内所有的高级官员都从这道谕旨里读懂了皇帝的心声。从此,为皇帝准备贡品,就成了他们分内最为重要的工作。
    乾隆二十二年,粤海关监督李永标、广州将军李侍尧进献了一批贡品,主要有紫檀镶楠木宝座、紫檀镶柄木御案等数种。其中比较特别的是“镶玻璃洋自鸣乐钟一座”和“镀金洋景表亭一座”。一般来说,进贡既然是大臣给皇帝送礼,东西当然是大臣自定,皇帝不便发表意见。然而这次贡品送上后不久,皇帝很罕见地发布了指示:“此次所进镀金洋景表亭一座,甚好,嗣后似此样好看者多觅几件。再有此大而好者亦觅几件,不必惜价,如觅得时于端阳贡进几样来,钦此。”
    从此,皇帝喜欢西洋钟表一事立刻被官场周知,广州西洋八音匣等售价因而猛涨。“这些东西虽然没有什么实际用处,但中国官吏们却醉心追求,示意他们的属下不惜任何代价收买。”(《英使谒见乾隆纪实》)
    此外,乾隆还喜欢收藏书画、古玉,堪称中国历史上最大的收藏家了。
 
无月不贡  名目繁多,数额巨大
    历代进贡在资格和时间上都有严格的规定。清代成例,仅督抚们有进贡之权,进贡的时间也只限于三节:冬至,中秋,还有皇帝生日。而到了乾隆晚年,这些规矩都被打破了。地方上的布政使、按察使直至京中的内廷翰林也开始进贡。
    为了配合皇帝的胃口,一年三节的时间限制也被打破了。除了三大节,端午、上元节、重阳节,大臣们也都可以踊跃进贡。除此之外,大臣们开动脑筋,创造出了无数进贡的新名目:皇帝出巡,经过地方,大臣迎驾进贡,称“迎銮贡”。皇帝每年去热河避暑,大臣们进贡,称“木兰贡”。大臣们进京觐见皇帝,所献贡品称“陛见贡”。皇帝提拔加恩,所献贡品,称“谢恩贡”……有时,皇帝想要某种东西,又实在没有借口,就干脆称“传办贡”。
    乾隆四十一年这次东巡所收贡品,应该归为“迎銮贡”。不过,即使是“迎銮贡”,也应仅限于所经过地方的官员,而这一次,远在湖广、广东的巡抚官员们也都放下工作,千里迢迢来进献大批财物,从体制上讲并无先例,也毫无道理。这一事件唯一可以说明的就是皇帝对贡品的需索已经到了失态的程度。档案记载,乾隆五十九年,闽浙总督伍拉纳进贡十一次,几乎无月不贡。
    因为进贡之风的盛行,乾隆年间的官场上出现了“帮贡”一词,即有权进贡之大臣令下属帮助其“购买物件”,以“孝敬皇上”。这一新词“光明正大 ”,实际上却成了贪污腐败的新方式。因为送给皇帝的礼物从采购置办到送进大内,往往过程不公开,账目不清楚。事实上,送到皇帝手里的一万两,可能意味着督抚们从州县官员那里剥削了十万两,而州县官员们则完全有可能从民间剥削了百万两。
    事实上,乾隆晚年的数起贪腐大案,都牵出过背后的进贡问题。乾隆皇帝的宠臣李侍尧是当时“优于办贡”的代表之一。他之所以如此热衷“办贡”,讨皇帝喜欢固然是一个原因,而另一半原因是进贡过程中可以大肆向下属摊派,而且,进贡后退回的宝物他也可以纳入私囊。原来,为了表示风度,臣下所进贡品,皇帝一般不会全收,只择收部分,其他退回。乾隆四十五年李侍尧缘事治罪籍家,结果抄出“黄金佛三座”,“此是侍尧进贡物件而还给者也”。
    乾隆年间侵贪大案而与进贡有关者,除李侍尧、国泰、伍拉纳外,还有浦霖、阿思哈等无数大案,而这些只不过是冰山一角。整个官僚体系通过进贡这个借口直接汲取的财富,不知凡几。
 
“一千见面,二千便饭”   “办事处”成交易点
    进贡过程中的贪腐行为,不过是进贡的诸多后果中最轻的一种。更为严重的是,皇帝对物欲不加节制的追求,给天下传达了许多不良的信息。
    第一个后果是官场奢侈之风的刮起。乾隆晚年,社会风气日趋奢糜。据说当时在江南一带的仕宦社会中,人们有“三好”,即“穷烹饪,狎优伶,谈骨(古)董”。这也可以说是整个乾隆时代官宦、士人阶层平日爱好的一个缩影。
    另一个影响是官场上送礼之风的兴起。乾隆晚年,官场上无钱不办事。王望就官甘肃时,全省流传着一句顺口溜:一千见面,二千便饭,三千射箭。意思是说,送一千两银子给王望不过能见上一面;送二千两银子,王大人赏脸的话,有望留吃一顿便饭;送三千两银子,王大人高兴,会和送礼的人一起拉拉弓,射射箭,练练骑射,以示关系更近一层,而主导这种关系远近的砝码就是白银。
    乾隆四十六年甘肃布政使王望冒赈案发,还揭露出一个新的职业:“坐省长随”,就是把“贴身长随”派去做驻省城的联络员,有点像今天的“办事处 ”。据后来接任甘肃布政使的王廷赞说,王望在任时,令各下属州县专派出自己的贴身“长随”守候在省城,建立“驻省城办事处”。这些人在省城,就专门负责与王的家人交朋友,拉关系,探听信息。凡有属员馈送王望金银时,就装入酒坛内,用泥封好,由这些“坐省长随”送进。王望在短短数年间聚敛了三百万家财,其中大部分通过“坐省长随”来完成这些“交易”。
 
“议罪银”制度化   和 “发明”新财源
    仅仅靠贡品,并不能保证皇帝的日子过得足够舒坦,因为皇帝家需要花钱的地方太多了。然而祖制规定,皇帝的个人开支不得加重百姓负担,所以这些费用并非国库,必须由内务府自筹,而内务府的财源实在有限。晚年皇帝对财富的渴求越来越炽,也越来越感缺钱之苦。
    议罪银制度就是在这个背景下,由和绅策划出来的。成为乾隆皇帝的私人助理后,和绅的经营天才迅速得到了体现。乾隆四十一年,他出任内务府大臣。在此之前,这个负责皇室财政的机构经常是入不敷出。而他就任之后不久,就面貌一新,不但弥补了以前的赤字,还出现了盈余。
    在乾隆眼里,和绅简直就像一个魔术师,总是能出人意料地制造出新财源。“议罪银”的制度化,就是一个天才“发明”。
    议罪银是由“罚俸”演化而来。罚俸古已有之,扣除官员几个月至几年的“基本工资”,是惩罚轻微过错的常用手段。随着乾隆中期施政愈苛执法趋严,皇帝觉得罚俸数额太少,不足以警戒其心,又法外加罚,所罚动辄上万,改称“议罪银”。皇帝的初衷,不过是想让官员“肉痛”一下,并没有想把它制度化为一项财源。
    和绅当政后,马上发现了“议罪银”的妙处。罚俸的决定权在吏部,款项由户部承追,银两也交给国库,过程公开透明。而议罪银并非国家旧制,故可以绕开吏部户部,由军机处负责。因为此项银两不是国家定制,可以不纳入国家财政,而是归入皇帝的小金库,并且过程及数额都可以不公开。因此,在和绅的建议下,皇帝批准将议罪银制度化,并将罚银的范围大大扩展,从财政亏空之类的重大错误到在奏折中写错几个字,都可以一罚了之。
    此举一出,那些聪明的大臣们马上就发现了妙处。不少大臣主动要求交纳议罪银。比如河南巡抚毕沅以“未能迅速搜获要犯”,自请罚银二万两。以小过而甘重罚,既说明大臣们对自己要求的严格,又为皇帝小金库的充实立了功,可谓一举两得。因此,通过这种主要踊跃“捐输”的地方大吏不在少数。比如河南巡抚何裕城有一次不小心,把香灰弄到了朱批奏折上,因此“惶惶不可终日”,积极要求自请罚银三万两。手笔之大连皇帝都觉得有点不好意思,遂降旨说:没有那么严重,加恩宽免银二万两,交一万两上来就可以了。
    在和绅的操作下,议罪银制度为晚年皇帝的钱包里注入了大量现金。所谓吃人的嘴短,用人的手短。老皇帝对于那些踊跃交纳议罪银的官员不可能不高抬一点贵手。议罪银不仅没起到惩戒作用,反而变相使贪污侵占合法化,为犯罪提供了保护伞、“免死牌”。
    积累多年的家业被罚光后,官员们的第一选择往往是更加疯狂的搜括。乾隆四十七年山东巡抚国泰向属员们勒索了白银八万两,而一年前国泰的父亲文绶缴纳的议罪银恰是八万两。
 
“查一个,带一窝”   腐败呈三大特点
    大部分时候,贪污之所以能被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原因不外有二:一是在儒学价值观有效运转下人格操守的约束;再一个是从上而下的政治高压。乾隆晚年,约束腐败的两个条件都失去了作用。在这种情况下,政治腐败在乾隆皇帝的眼皮底下,以惊人的速度发展起来。仅仅十余年间,乾隆朝就完成了从前期政治纪律严明到后期贪腐无孔不入的转变。在繁荣的表相下,大清王朝的全盛之局,就已经千疮百孔了。
   乾隆中后期,腐败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涉案数额从小到大,腐败案件由少到多。乾隆前期,继雍正肃杀之后,贪污案件极少发生。偶有发生,贪污额亦不大。到了中后期,腐败案接连爆发,涉案金额成倍、成十倍增长,官员贪污动辄数万、数十万。乾隆三十四年,一个小小的贵州知州刘标就侵蚀公帑二十四万两。
    二是腐败官员由底层向高层发展,涉案高官越来越多。在乾隆前期,因为腐败而败亡的高级官员不过三五人而已,而到了中期之后,形势为之一变,从州府,到省级大员,最后到首席军机大臣,都陷入腐败的泥潭。乾隆中后期二十多年间,省部级高官被处理者达二十多人。乾隆皇帝自己也不得不承认:“各省督抚中廉洁自爱者,不过十之二三。”(《乾隆起居注》六十年八月)
   三是贿赂公行,窝案串案迅速增多,腐败呈集团化公开化趋势。康雍两朝,举朝视贪腐如仇敌。到了乾隆朝,大家对腐败已经不以为耻,反以为常。在权力已经充分市场化的背景下,办一件事,安排一项工作,升一次官,枉一回法,需要多少钱,都有心照不宣的规定。为了自保,腐败者在政治上拉帮结派,经济上相互牵连,结成了利益同盟,呈现出明显的群体性,即“窝案”、“串案”。乾隆四十六年到四十九年,朝廷一连查出了五起贪污大案,都是“办一案,牵一串;查一个,带一窝”。常常是一人犯案,会导致一省官僚体系瘫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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