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调节剂对大樱桃的迟效药害

  1.树立防患意识。如果是在已认定的绿色或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则绝不允许使用任何生长调节剂。即便可以用,也必须在使用前对相关因素以及成功用例等进行充分的调研调查,本着“宁少勿多”“不会产生明显的迟效性药害”等原则,适时适树适量地科学施用。

  2.判断好树体长势。一般来说,多效唑、PBO作为一种生长延缓剂,适宜的使用对象主要是适龄不结果或结果量少的旺壮树、旺壮枝。因此,一般要求树体外围新梢的年生长量在30~60厘米,枝条粗壮,叶片较大,叶厚、浓绿。反之,若已进入盛果期,树势已稳定,花量够用,就不宜再用,尤其不宜土施,最多喷施1~2次。在那翁、先锋等敏感品种或成花容易的品种上切记不要使用。

  3.把握准用法用量。从方法看,应该说喷施较土施安全。但无论喷施还是土施,均必须首先把握准剂量,否则都可能导致不应有的危害。如初盛果期壮树,喷施浓度可为200~300倍,药液用量宜≤1斤/株,每年可喷1~3次;土施可按树冠垂影面积0.5~0.7克/平方米,如5年生前后的旺壮树,树冠垂影面积没拉枝可达5~7平方米,较为安全的用量为2~4克/株。若按说明书的1克/平方米,且是按拉枝后的树冠垂影面积计算,用量达9克/株左右,相差3倍左右,很易导致树体受害。

  4.配套措施要跟上。施过多效唑、PBO的树,必须强化肥水对策。同时,应及时疏除萌蘖枝、徒长枝、过密枝,开张好骨干枝角度,保留适宜的枝量。倘若已施用过量,可通过换土、多施适量氮肥,增加短截或重截比率,喷1~2次10~15毫克/千克的赤霉素等予以解除或缓解。编辑:李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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